盐城东台市廉租房申请情况下会收回房屋-云顶国际亚洲唯一官网

导语 未如实提供家庭收入、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,骗取实物配租资格等情况的,市住建局有权解除租赁合同,收回房屋,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具体信息如下。

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市住建局有权解除租赁合同,收回房屋,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  (一)未如实提供家庭收入、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,骗取实物配租资格的;

  (二)擅自将租住的廉租住房转让、转租、出借、调换的;

  (三)擅自对租住的廉租住房进行装饰、装修,改变房屋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;

  (四)故意损坏租住的廉租住房及其附属设备的;

  (五)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;

  (六)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;

  (七)不服从小区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;

  (八)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退回廉租住房的情形。

温馨提示:微信搜索公众号【盐城本地宝】,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【廉租房】可查看盐城廉租房最新消息,廉租房补贴申请条件、人群、指南、补贴标准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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